8月初,北京公安交管部門以禮讓斑馬線為突破口,以危害交通安全、影響交通秩序和文明交通形象的突出違法行為為重點,加大管理整治力度。在開展現場執法的同時,交管部門還升級了電子眼的功能,可用於拍攝“行人通過人行橫道不停車”等交通違法行為。從月初的217到月底的247,北京僅通過電子眼就能處罰司機“不禮讓斑馬線”的路口增加到464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機動車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當行人穿過人行橫道時,他們應該停下來讓路。機動車不避讓行人的違法行為,是指機動車通過人行橫道,身體任何部位未進入人行橫道區域,已進入人行橫道且未闖紅燈的行人在機動車前方即將通過時,不停車讓行的行為。
在執行層面,以交通行業為例,北京市公交、出租(網約)、旅遊客運、駕駛培訓等行業管理部門充分動員行業內企業,帶頭踐行文明禮讓規定,通過召開員工動員會、發出“文明禮讓行人”倡議、制定交通文明獎懲制度等方式,動員全體員工簽訂《文明禮讓行人承諾書》,確保全體員工能夠:
遵守十字路口的交通信號;駕駛車輛通過人行橫道時減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過人行橫道時停車讓行;轉彎車輛應當依法避讓直行車輛、行人等文明交通規定。
公交集團在全系統推廣“321禮讓行人操作法”,即公交車遇人行橫道減速30米,準備剎車20米,車速控制在15公裏以內,10米踩剎車,遇斑馬線停車讓行。
違反承諾的,按照《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規定,作為企業和從業人員不良信息記入信用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