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或者直接根據汽車的總行駛裏程來判斷汽車是否報廢。
3.去當地車管所官網,在“便民服務區-報廢車輛查詢”頁面根據車型和車牌查詢車輛報廢情況。
4.如果需要購買二手車,可以查看發動機銘牌、車架號、底盤號等。如果生產日期不壹致或者有人為塗改的痕跡,說明車輛是拼裝車或者報廢車。
5.根據2013年6月4日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環境保護部聯合發布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規定國家根據機動車使用、安全技術和排放檢驗狀況,對符合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小微私家車沒有使用年限限制,“上限”是60萬公裏。
2.達到國家報廢標準或者未達到國家報廢標準,但發動機或者底盤嚴重損壞,經檢驗不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要求或者國家機動車汙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稱為報廢機動車。
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使用年限,需要繼續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機動車達到使用年限前30日內,向機動車管轄地車管所申請檢驗合格標誌。
機動車所有人向公安車管所申請“檢驗合格標誌”的,車管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壹日內對機動車進行確認,並對涉及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情況進行核實後,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壹百條* * *駕駛拼裝機動車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沒收並強制報廢。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