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費用的計算項目和收取
1,咨詢費
包括口頭咨詢和書面咨詢,其中口頭咨詢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書面咨詢費用分為普通咨詢報告,收費標準為300-1000元,較為復雜的咨詢報告收費標準不超過咨詢標的金額的0.5%。但需要註意的是,以上費用只是壹個指導性參考價格,實際交易費用由委托方和房屋中介雙方協商確定。
2、房地產價格評估費
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認定的具有房地產估價資格的機構,按照規定的標準收取費用。
3、房地產經紀費
房屋中介機構接受委托擔任中介代理時收取的傭金。這是房屋中介收入的主要來源,也是老百姓所說的“房屋中介”的真正含義。房屋代理費根據不同的代理項目收取:
(1)房屋租賃代理費
無論租期長短,租賃金額均按半個月至壹月的標準壹次性計算。(各地會有壹些調整)
(2)房屋銷售代理費
交易總價的0.5-2.5%。實行獨家代理的,經委托方與房地產中介機構協商,收費標準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不超過成交價格的3%。房屋中介通常向客戶收取代理費。實際上,在租房的情況下,房東和房客都要支付中介費。在房屋買賣的情況下,通常會向購房者收取中介費,通常會在房屋買賣合同或中介服務協議中明確寫明。房屋中介機構擅自收費、擅自提高收費原則和標準,或者超越權限制定、調整收費標準的,屬於價格違法行為,可以由物價檢查機構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963條第1款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居間人的服務合理確定。居間人為訂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務的,居間人的報酬由合同雙方平等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