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藝術交流策劃,舞臺美術造型策劃,企業形象策劃,咨詢服務,會展服務,各類廣告設計制作。
2.文化藝術傳播策劃(中介除外)、舞臺藝術策劃、企業形象策劃、營銷策劃、企業管理咨詢、商務信息咨詢、平面設計與制作、會議服務、展覽展示服務、禮儀服務、攝影服務、銷售服裝鞋帽、家具、玩具、日用品等木制品、塑料制品。(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經營)。
3.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各類廣告、文化藝術交流策劃(中介除外)、會議服務、展覽服務、平面設計制作、玩具銷售、工藝禮品、電子產品。
擴展數據:
影視公司職位:
1.制片人:壹般指電影公司的老板或管理代理人。負責統籌和指導電影的籌備和制作,並有權更改劇本的情節和決定導演和主要演員的人選。
2.攝影師:攝影師是電視影像藝術的主要創作者。攝制組的創始人之壹。攝影師的任務是用電視畫面藝術來表現分鏡頭劇本的內容。
3.編輯:攝制組主創之壹。負責對所有的拍攝素材(畫面素材和聲音素材)進行挑選、整理和剪輯,並運用蒙太奇手法進行剪輯和組裝,使之成為壹部完整的影片。
4.執行制片人(ExecutiveProducer):執行制片人通常由制片人或制片公司法人指定。負責攝制組的總支出預算,以及影片具體拍攝檔期的編制。他代表制作方監督導演的藝術創作和支出,同時也協助導演安排具體的日常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