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房地產交易所辦公室位於鹿城區水心街中州大廈三樓(馬鞍池西路與興華路交叉口),電話88597260,語音信箱電話:88114666。
辦理土地證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土地登記申請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3、土地權屬來源證明(壹般商品房為購房合同)
4、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和宗地邊界坐標
5.地上附著物所有權證明(壹般商品房為房產證)
6、法律法規規定的完稅或免稅證明。
7、《土地登記法》規定的其他文件。
應提供材料中的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和宗地界址坐標,可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技術單位進行地籍調查獲得。
擴展數據:
1.房屋與土地使用權壹並轉讓的,應當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屋照片和土地使用證原件。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壹並繼承、贈與的,應提交房屋照片、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人親筆簽名的協議、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的土地登記應提交國土規劃部門的建房批文。
4.土地證書遺失或損壞的,土地所有者應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換發新證書,並在當地報紙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無異議的,由原發證機關註銷原土地證書,換發新的。
5、買賣案件、繼承案件、贈與案件必須由雙方當事人同時辦理。
6.除上述材料外,委托代理人還應提供委托人簽名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百度百科-土地證
溫州市國土資源局-關於土地證辦理地點的通知
溫州市國土資源局-關於重新印發土地登記規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