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傳準備(3月15起)。
3月15日起,市、區全面啟動招生宣傳工作。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設立咨詢電話,安排專人接聽,做好政策咨詢(持續到招生結束)。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群眾咨詢和工作需要,組織編寫和發放《義務教育招生問答》或必要的補充宣傳資料。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新生入學的主要信息。
(2)網上預報名稱(3月28日至4月13)。
適齡兒童家長登錄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網站,真實準確填寫小學壹年級學位申請表。
(3)學位申請(4月15至4月20日)。
1.適齡兒童家長向招生地區學校申請小學壹年級學位,向學校提交學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學校接受招生地區適齡兒童及時申請學位。招生學校設置招生信息公示咨詢區、學位申請受理區和家長等候休息區。每日招生時間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統壹規定。
2.凡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學位者為有效申請;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教育部門不能保證就近提供學位。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全面負責。
3 .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開展招生檢查和調研。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制定應急預案,研究解決本區相對集中的特殊情況和實際問題,維護學校正常招生秩序。
(四)錄取及免試資格審查(4月21至5月25日)。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主動聯系公安、勞動保障、市場監管、國土房產、房屋租賃、計生等相關部門,做好新生入學和免費資格審核工作。
(5)學位安排(5月28日至6月10)。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本區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的學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可以選擇就讀依法舉辦的民辦學校。
(6)檢查驗收(6月10至6月15)。
6月15日前,各區所屬學校將新生名單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所屬學校的招生情況進行檢查。
(七)公布新生名單和新生報到時間(6月16日至22日)。
6月16日至6月22日,各招生學校公布招生情況和新生名單,接受新生報名。具體時間由各區教育局和學校商定並提前公布。
(註:在確保轄區內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按時入學的基礎上,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入學時間進行合理必要的調整。)
主編:Bolsi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