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了這樣的事情,令人非常氣憤。畢竟我已經交了所有的房租,但是沒想到問題不在房東,也不在我自己,而是平臺。平臺不同於房東,也不同於租房的租客。他給房東定的,租金很高。他說要把房子租三個月,讓房東放在這個平臺上,但是租客來租房的時候,他的說法就不壹樣了。他只想先拿到房客的錢,然後壹走了之。
這才發生。李先生交了壹年的房租,但是租了兩個月就被房東趕走了。其實錯不在李先生,也不在樓主。畢竟房東真的沒有收房租,房東的房子也急於租給別人賺錢,所以房東沒有太多過錯。真正的問題是這個平臺,涉嫌欺詐。現在這個平臺已經空了。
希望警方能盡快查清這件事的起因,讓這個平臺好好交代。李先生說,他現在聯系不上這家公司,只能聯系當時和他簽約的業務員,但這個業務員已經辭職,公司還欠著業務員的錢。這件事比較難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