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負責區域性現代支付系統的建設、推廣和應用,負責支付清算機構的資質審查和監督管理。
3.組織管理會計工作,負責會計制度的推廣、應用和管理,負責人民銀行會計風險的監督檢查,配合會計部門組織辦理會計年終決算。
4.負責各類支付工具的推廣、應用和管理,負責銀行卡聯網壹般業務的管理。
5.組織管理支付清算工作,對全州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的匯款業務進行指導和日常監督管理,協調處理金融機構之間、金融機構與客戶之間的支付清算糾紛,受理支付清算舉報,依法查處支付清算違法行為。
6.負責查閱支付結算規章制度,受理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支付結算法律法規行為的舉報,檢查監督單位和個人違反支付結算法律法規的行為。
7.負責清算系統、銀行卡跨行清算、同城票據交換和其他清算組織的規範管理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對支付結算服務費業務進行規範管理。
8.負責業務印章、密碼機、鑰匙、重要空白憑證等的管理。支付結算、跨行清算核算、支付密碼推廣應用,負責各類銀行機構支票和本票的組織管理。
9.負責區域性銀行機構代碼、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系統參與機構行號的編制和申報,以及票據交換號碼的編制和發放。
10.收集、分析和研究支付結算業務信息,向上級行提出可行性建議。
11.承辦上級行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