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市年滿6周歲(8月317、20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均須參加適齡人口信息采集,不要求就近入學。本市無房家庭適齡子女按相關規定在昌平區入學。
具有本市戶籍的小學畢業生應當進入初中繼續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初中招生人數少於招生人數,就近入學;申請人數多於招生人數的初中將被分配到該地區,以確保每壹名小學畢業生都可以在不參加考試的情況下升入就近的初中。
2020年,對65438+2月31後購買商品房的家庭,其適齡兒童少年不再在壹所學校入學。學校周邊新建、擴建居民區入學,實行多校劃片、電腦派位。
2.按本市戶籍對待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區臺辦認定的臺胞子女、區僑務部門認定的華僑子女、國家或北京市博士後管理部門認定的在京站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符合隨軍落戶條件並正在辦理入伍手續的現役軍人子女、父母為本市戶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學生,視同本市戶籍。
3.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按照北京市相關文件的指導要求,制定《昌平區2023年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條件審查辦法》,建立日常聯審機制,積極穩妥地進行義務教育全過程復查,切實維護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
父母持本人在京就業材料、在京實際居住地居住材料、家庭戶口簿、在京居住證到居住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參加入學資格審核,審核合格後進入相應的入學程序。
4.殘疾兒童和青少年的入學: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殘疾兒童、少年在服務範圍內盡快入學。有效確保殘疾兒童和青少年能夠在公平和包容性的環境中接受適當的教育。
5.其他類型的兒童上學:
區級以上引進人才子女按相關規定入學。烈士子女、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範子女和臺灣學生子女按有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