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費:交易過戶收取車輛評估價的5‰,該費用由買賣雙方協商承擔。(“過戶費”與汽車實際成交價無關。如果該車實際成交價為56000元,仍按評估價60000元計算。其他費用:車輛鑒定180元,車輛檢測80元150元。
以下是深圳轉學的壹些流程:
1.買方和賣方證書。
1,私人轉賬提供身份證原件;
2.公車需提供法人代碼證(年審有效)、公司介紹信、公司售車發票(按車輛估價單開具)。
3、士兵持軍官或士兵證、團級以上政治部門或保衛部門地址證明照片蓋章;
2.車輛程序。
1,機動車登記證書和行駛證;(在年檢有效期內)
2.解除海關監管的車輛應當提交監管海關出具的解除監管證明。
3.購車發票或轉車票;單位可以開有財務印章的會計憑證)和附加費憑證(待備案)。
3.處理步驟。
1.轉運車到場查看機號和車架號;檢查違章或事故記錄;買方和賣方的審核程序和證書;
2.填寫轉讓合同;私家車車主簽字,公車蓋章委托書和轉讓合同;
3.交過戶費,開舊機動車交易發票,換行駛證。
4.更換駕駛證的步驟。
1.到指定的車管所辦理行駛證轉移手續;轉運車的標準照片;提供車輛來源證明。
2、填寫《機動車轉移、過戶、過戶登記申請表》;私人簽名,單位公章;
3、郊區轉市區,或者市區轉郊區的車輛,必須更換車牌。
4.柴油車過戶如果原車主住址在郊區或者車牌是京G,只能過戶到郊區,不能過戶到市區。原業主在市區的,可以轉到郊區,也可以轉到市區。
動詞 (verb的縮寫)車輛產地證明。
1.屬於交易的車輛,需提供二手機動車交易發票;
2、法院裁定轉移車輛的,證明來源是調解書、裁定書或判決書及相應的《執行通知書》;
3、經仲裁機構仲裁過戶的車輛,其來歷證明是仲裁裁決書和法院出具的《執行通知書》;
4、繼承、贈與的車輛,其來歷憑證是經車輛管理所認可的繼承、贈與文件和《公證書》;
5、資產重組或整體出售資產包括車輛,其來源證明是資產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6、國家機關的車輛調入下屬單位,其原籍證明是該部門出具的調動證明。
6.轉讓後的變化。
1.過戶後,持新行駛證、過戶發票、養路費憑證,到原征稽所辦理過戶,再到轄區過戶;
2.過戶後持新行駛證、過戶發票、附加費憑證(已備案)到原附加費征收處進行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