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
(2)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職工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產權住房的,應提供以下材料: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及全額購房發票或購房合同原件及契稅完稅證明;已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原房屋產權證及全款購房發票或原房屋產權證及契稅完稅證明。?
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也可按照《我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職工住房公積金首付款辦法(試行)》的規定辦理。
(2)購買再交易住房的,應提供原房屋產權證和轉讓後的契稅完稅證明。?
(3)購買房屋拆遷安置的,應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或協議)原件和逾期差價發票原件。已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逾期差價發票原件。(
(四)職工建造或翻建有產權的自住住房,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人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原件、工程決算和付款發票(裝修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
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在其戶口所在地新建或翻建自住住房的,應提供集體土地使用證原件或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付款發票或收據原件。?
(五)職工大修自住有產權的住房,應提供以下文件: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質量監督手續證明原件,房屋產權人和建設單位簽署的施工合同、工程決算、付款發票和房屋產權證原件。?
房屋位於本市行政區域外的,還應提供本人或配偶在房屋所在地的實際工作地或住所證明原件(戶口簿或房屋所在單位出具的實際工作地證明)。?
其中,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時,應當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原件。?
二、辦理流程: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應當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由所在單位進行初審。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單位經理應當為職工辦理提取手續:
持職工身份證明復印件、相關提取證明材料、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單位經辦人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應當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
擴展數據
提取程序
在壹個會計年度內,每個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最多允許提取兩次住房公積金。如果提取兩次,可以取消。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應向單位提出申請,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由單位經辦人代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
凡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職工,由單位經辦人持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及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填寫《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單位經辦人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
市公積金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是否準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單位經理;提取批準的,在《青島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上加蓋業務章,由單位經辦人到受委托銀行住房公積金存取櫃臺辦理提取手續,領取銀行存折。
單位經理將銀行存折交給職工,職工憑存折原件和身份證到受托銀行提取住房公積金。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青島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辦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