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放寬農村地區金融機構準入政策》、《關於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幹意見》(銀監發[2006]90號)、《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實施辦法》、 《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和《浙江銀監局關於做好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調整放寬工作的通知》,根據《2009-2011村鎮銀行三年試點發展規劃》等相關政策法規和文件要求,由杭州聯合銀行作為主發起人,浙江石軸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等10家企業共同出資發起設立常山聯合村鎮銀行。 根據《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和中國銀監會《村鎮銀行籌建審批指引》,在可行性研究分析的基礎上,籌備組於2010 15向中國銀監會浙江監管局正式提交了設立常山聯合村鎮銀行的申請。2010 12 17、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正式批準設立常山聯合村鎮銀行(浙銀監復[2010]866號)。
浙江常山聯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是為農民、城鎮居民、個體私營業主、微型企業和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本著“小”、“散”、“精”的原則,努力增強服務功能,創新服務品種,豐富服務手段,提高服務效率,提升服務質量,積極推進金融支農服務。努力改善常山縣農民、城鎮居民、個體私營業主、微型企業、中小企業金融服務不足的現狀,促進農民增收、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促進縣域經濟和全行各項業務健康協調發展。
2011年4月,經衢州銀監分局批準(衢銀監批復[2011]號),取得金融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我行經營範圍包括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和貼現;從事同業拆借;代理發行、兌付和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和保險代理業務;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