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限售的意義
1,所謂限售,即“限制交易”,是指新購房屋在取得產權證壹定年限後,才能上市交易或辦理正式過戶手續。
2.限售是今年調控樓市的主要手段。自3月廈門首次限售17以來,全國已有約50個城市發布“限售令”,部分城市甚至對二手房進行“限售”。常州也是較早實施限售的城市之壹,規定新購房屋取得產權證滿2年方可上市。
3,而且“五年不準賣”也不是深圳第壹個實行。17上半年,河北石家莊率先“五年銷量”,壹度轟動。這次深圳再次引起關註,主要是因為它是壹線城市。在此之前,北上廣深三大壹線城市尚未實施普通商品房限售。這意味著“北方不限量銷售”的局面開始改變。
4.而且大部分城市限購兩三年。深圳這塊住宅用地的房子五年賣不出去,力度之大出乎意料。壹般來說,限售期為購房者取得房產證之日起5年,包括預售在內,差不多6、7年不會轉讓。
限制房地產銷售的目的
對於部分三四線城市,既要抑制投機者對房價的過度炒作,控制系統性金融風險,但也要兼顧當地商品房去庫存的目標,轉嫁樓市高庫存的風險。限售政策可以更容易實現這個目標。
1,限購政策規定買房必須持有壹定年限才能出售,大大增加了持有房產的時間成本,現在短期換手套的可能性急劇下降,相當於在壹定時間內凍結了所有購房者在樓市的所有資金,可以避免當地房價的大起大落。2003年,三四線城市房價何去何從,誰也無法預測,炒房者的風險在上升。
2.限售政策不同於限購,明確區分了剛需和炒房者,體現了“不炒房”的原則。對於剛需和改善型住房,限售政策反正是自住,限售幾年問題不大。
3.對於炒房者來說,肯定很難被幾年的限售政策鎖定在當地樓市。所以,只要采取限售政策,就可以取消限購,既可以鼓勵剛需買房者,也可以讓炒房者對限購城市望而卻步。限售是壹項創新的調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