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煙草專賣法律法規和國家局有關規定,落實國家局、省局(公司)內部專賣監督管理和整改工作部署要求,起草起草局(公司)系統內部專賣監督管理和整改規章制度及工作計劃;
2、負責監督、檢查、考核國家局、省級局(公司)內部壟斷監督管理和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監督全省煙草專賣品生產經營活動,組織、協調、檢查全省煙草專賣品生產經營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建設;督促、檢查、調度市、縣局對本級生產經營活動和日常監管的監督,指導建立和完善內部壟斷監督管理和整頓規範的長效機制;
3、負責局(公司)系統和機關基礎制度建設管理,制定總體規劃,檢查制度制定情況,督促制度宣傳和培訓,並對制度實施動態管理和考核;
4、負責內部壟斷監督管理機構的綜合管理,監督、協調和評價各機構的工作;
5、受理有關卷煙經營、煙草生產經營、專賣管理等事項的咨詢、舉報和投訴;受理涉及內部壟斷監督管理和整頓規範工作的投訴和咨詢,負責交辦、轉辦和督辦工作;
6.負責匯總分析與內部壟斷監督管理相關的生產經營信息、壟斷管理信息、咨詢投訴信息和違法信息;組織或監督對內部壟斷違法案件的核查,組織協調上級交辦的內部壟斷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
7、負責根據省局(公司)內部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調查處理意見,向省局(公司)有關部門和有關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發出初核通知書,並進行監督;
8.負責省局(公司)網站內部監督管理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以及相關欄目的整改和規範;
9、完成省局(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