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程序
1.閱讀企業上報的企業信息化建設介紹,通過企業網站了解企業的基本情況,查看企業網站各欄目的設置和內容更新情況。
2.實地考察:
(1)聽企業信息化總體介紹,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信息化建設基礎信息:包括企業信息化總體規劃和實施、信息化標準建設和編碼體系建設等。2)應用效果:企業實施信息化後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益的提高。
(2)系統檢查:企業根據標準介紹系統功能,專家根據系統運行情況提問評分。
3.查看使用率:竣工管理模塊和檔案管理系統只對最近兩年竣工的項目進行評價(以申報日期為準向前計算);綜合項目管理系統(已完成項目管理模塊除外)只評估在建項目。界定在建工程和竣工工程的起點以資質申報日期為準,竣工工程以竣工驗收報告為準。所有項目目錄應在建設部網站上公示。從企業提供的已進行信息系統管理的在建項目清單中隨機抽取10%的項目(最少5個,最多20個),對這些項目的相應功能模塊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並打分。通過企業提供的竣工項目目錄,隨機抽取5%的竣工項目(最少不少於5個,最多不超過20個),對竣工項目的竣工管理和檔案管理進行評分。如果系統中的功能項目符合標準要求,但數據不完整(個別數據缺失除外)或沒有數據,則不能算作有效利用率。
4.真實性檢查:隨機抽取10多條業務數據(最多不超過20條),要求企業業務部門提供錄入數據源的相關證明材料,驗證系統數據的真實性。如果50%以上的業務數據與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壹致或者沒有證明材料,則可以認定系統數據嚴重不真實,判定信息化評價不達標。評估專家還可以要求企業的業務人員操作現場使用的模塊或子系統,以驗證信息系統在企業中的實際使用情況。業務人員無法操作系統,可以認為是系統數據嚴重不真實,直接判定為信息化評價不達標。
5.企業信息中心實地考察:到企業計算機中心實地考察,檢查機房建設、服務器和網絡設備、數據備份、網絡安全等情況。,查看相關體系文件,對硬件基礎指標進行評分。
6.文件檢查:系統保障指標評價要求企業提供已發布實施的信息系統保障體系;資金保障指標考核要求企業提供規劃文件和相關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並對相應指標進行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