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詢師在工作中要保持自己的職業水準,認清自己的職業、倫理和法律責任,維護自己的職業聲譽,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心理咨詢師的工作原則
1,保密原則
尊重隱私,為來訪者保守秘密,是咨詢師最起碼的職業道德和倫理要求。
2.對來訪者負責的原則
心理咨詢的完整意義在於讓來訪者的人格更加獨立完整,生活更加充實快樂,而不是更加依賴他人。咨詢的目的是尋求來訪者的幸福。
3.非道德評價原則
輔導員不會評判來訪者的道德或價值。心理咨詢師是來訪者的人生顧問,不是社會規範的代言人。
4、平等原則
心理咨詢師與來訪者的關系是壹種特定意義上的平等夥伴關系,是壹種建設性的、專業性的私人關系。
5、* *原則
傾聽與諧音,無條件積極關註來訪者,準確理解是咨詢效果的保證。
6.自願原則
來訪者的求助欲望是建立咨詢-拜訪關系的前提。如果妳的家人有心理問題,拒絕接受幫助,妳不妨自己來咨詢壹下,看看如何幫助家人。
7.理解原理
咨詢師的工作本質就是提供壹種氛圍,積極引導,準確理解,讓來訪者了解自己,幫助自己。
8.單向原則
心理咨詢師要註意避免多重關系的影響。壹般情況下,咨詢師在家人或監護人的邀請下來訪是不合適的,也是不專業的。
9、形式原則
心理咨詢應當按照標準設置在規定的場所進行。咨詢會談絕不等同於交友聊天,也不提供類似的服務。
10,專業原理
有口才、有見識、有經驗、懂或者喜歡心理學的人,可以不從事心理咨詢。
11,補償原則
咨詢師按“租用時間”向來訪者收費,咨詢面談必須在收費的情況下進行。免費咨詢不是真正的心理咨詢。
12,時效性原則
任何正式的協商會議都應該有會議的時間長度和頻率。壹般來說,南島心理咨詢每周推薦1-3次(供來訪者選擇),每次50分鐘。沒有時間設定的面試是極其低效的面試,對咨詢師和來訪者都是不負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