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流程:打開微信小程序“北京移動微法院”進行實名認證,需要填寫相關個人信息進行人臉識別等操作。
第二部分:申報程序。
第壹步:打開“北京移動微法院”,進入小程序主頁面。選擇“我要立案”後,選擇“微信立案”,點擊“接受調解”選項下的“不同意”按鈕。註意:這裏的“不同意”不代表案件無法調解,還會有和法官的進壹步接觸。
第二步:選擇“申請人類型”,將角色切換為“當事人”或“代理人”。註:立案申請人僅指經營者,請根據您的實際身份進行具體選擇。
第三步:閱讀“立案須知”點擊“閱讀”,然後點擊“同意並繼續”。
第四步:進入“微信立案”的信息填寫部分,完成信息後點擊“下壹步”。
第五步:進入“微信立案”案件類型等信息填寫欄目,選擇“民事”進行民事起訴;申請執行時選擇“執行”,法院選擇“豐臺區法院”,填寫準確案由等信息後點擊“下壹步”;註:目前系統只能建立壹審和先予執行的民事案件。其他案件請通過郵寄或現場立案大廳立案。
第六步:進壹步完善原告、被告、代理人信息,只需填寫標有紅色星號的部分,按照提示上傳起訴書、身份證、證據材料即可。
第七步:填寫“送達地址確認”,電子送達請填寫準確的郵箱地址;在簽名區簽名後“OK”即可。
第八步:完成以上步驟後,請點擊頁面中的“微信備案”提交成功。法院將在3個工作日內短信通知相應審核結果,或登錄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或北京移動微法院查詢具體審核意見。
:如何確定案件是否登記成功?
網上立案材料提交成功後,立案庭將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並將審查意見以短信形式發送給當事人。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通過審查;不符合立案條件的,審查不通過,請根據法官審查意見進行修改或者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案件通過網上立案審批,無需郵寄紙質材料。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10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權利和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舉報。被害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檢舉、控告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報案、控告和舉報。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有權機關處理,並通知舉報人、投訴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再移送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