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的章程;
3.設立財務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億元;
根據《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設立財務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確實需要集中管理企業集團資金,經過合理預測可以達到壹定的業務規模;
2.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的章程;
3.設立財務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億元;
4、財務公司從事財務或金融工作3年以上的員工不得少於總人數的三分之二,其中從事財務或金融工作5年以上的不得少於總人數的三分之壹;
5.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業務運作和風險防範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其他設施;
7.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司註冊程序如下:
(1)企業名稱查詢;
(2)準備所需文件;
(三)驗資;
(4)申請營業執照;
(五)申請組織機構的代碼證書;
(6)辦理稅務登記證;
(7)銀行開立企業基本賬戶;
(8)申請發票領購簿;
(9)企業應開設稅收專用賬戶;
(10)采購發票開始營業,進入實際公司運營階段。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第七條企業集團申請設立財務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申請前母公司註冊資本不低於8億元1年;
(三)申請前1年內,按規定並表的成員單位總資產不低於50億元,凈資產比例不低於30%;
(四)申請前連續兩年,成員單位按照合並會計規定的營業收入總額每年不低於40億元,稅前利潤總額每年不低於2億元;
(5)現金流穩定且規模較大;
(六)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並具有企業集團內部財務管理和資金管理經驗;
(七)母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健全,無違法違規行為,近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
(八)母公司有核心業務;
(9)母公司無不當關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