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詳細信息,如無證駕駛人員的姓名、車輛的型號、車牌號和顏色,以及車輛的位置和目的地。提供的信息越詳細,交警就能越快發現無證駕駛人員;
2.把握舉報時間,確保無證駕駛人員在駕駛前或駕駛過程中打電話舉報,無證駕駛後不舉報;
3.使用正確的報案方式,車主可以報警,或者找當地執勤交警報案,或者到交警大隊報案。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的,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車主壹定要確保舉報屬實,證據充分才能舉報,以免發生烏龍事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壹)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暫扣的;
(二)機動車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發生交通事故後造成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時速超過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壞、移動、改動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堵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壹的,還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壹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壹的,可以拘留不超過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