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程序:資格審查流程1。宣言。應聘者通過“浙辦APP”中的“義烏我人才”平臺進行申請,並上傳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等相關材料。2.壹審。機關、事業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由主管部門審核,其他報考人員由所在鎮(街道)審核,主要審核報考人員的實際工作情況。3.聯合審判。市人才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建設局、自律局、民政局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進行審核。審核未通過的,審核部門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4.宣傳。聯審通過者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者為符合住房補貼資格者。
優惠購買流程:1。符合條件的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選定安置房(義烏市新建商品房)後,由房地產開發公司出具選房意向書,意向書應載明房屋面積、單價、總價等信息。如需辦理銀行按揭,需向銀行申請人才房預審,並將銀行出具的預審表提交城投公司;如需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人才室預審,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城投公司提供人才室預審名單。2.申請人持房地產開發公司出具的意向書向城投公司申請購房,城投公司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申請人購房付款方式為壹次性的,擬購房所需房款(不含政府補貼)作為政府購房款存入城投公司賬戶。如需辦理銀行按揭或公積金貸款,需將最低首付(不含政府補貼)存入城投公司賬戶。3.城投公司根據選房意向書核實申請人支付的款項後,與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購房合同,房地產開發公司出具收據(含補貼金額)。4.申請人擬購房到城投公司備案後,城投公司與申請人簽訂人才住房安置協議(協議寫明申請人需繼續在義服務,服務期滿無法履行的相應資金返還財政,申請人享受人才購房優惠後不再享受其他政府住房政策)。根據人才住房安置協議,所購房產將安置給申請人。5.城投公司應填寫購買信息,並在初步核定最終優惠額度後發送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人力社保局審核最終優惠金額,向市財政局申請將優惠資金撥付到城投公司指定賬戶。城投公司將購房款支付給房地產開發公司,申請人與房地產開發公司* * *申請將所購商品房備案變更為申請人。需要申請貸款的,申請人持購房合同、安置協議、收款收據、首付款憑證等材料申請抵押或公積金貸款並辦理抵押登記。6.所購商品房交付備案後,申請人繳納相關稅費並申請將所購商品房直接登記在申請人名下,市自管局在附言中明確承諾使用年限內不得上市交易、轉讓、抵押(所購人才房抵押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