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後,我和老公就住在他學校分配的宿舍裏。這些年來,老公攢了十萬塊錢,但是遠遠不夠買房子,我們只能暫時住在這裏,周日回去看公婆和奶奶。奶奶對我很好,很親切。她獨自生活。雖然她有四個兒子,但很少有人去看她。就算她去了,也是放下壹些錢就走了,所以我也經常去陪她,幫她做壹些工作。
奶奶老了,身體也不如以前了。前段時間她突然住院了。幾個叔叔也來醫院看了看,給了點錢就走了。沒人想管她,都推脫說有事。我和我丈夫在我奶奶住院的幾天裏壹直在照顧她。她出院後,我帶她去了我們家。地方雖然小,但是離我公司近就不錯了。我可以照顧我的祖母,幫她做飯。
壹個月後,奶奶又住院了。住院第二天,奶奶把全家人都叫來,當著大家的面給了我壹個房產證和壹個20萬的存折。奶奶說,我活了80多歲,從來沒讓妳照顧過我。就是因為我的辛苦,才把妳養大,嫁給妳帶孩子。現在我老了,身體不好。這些天肖敏和阿浩壹直在照顧我。
然後奶奶對我說,肖敏,妳可以拿著這些錢和房產證。這是奶奶所有的積蓄。拿去買房子吧!奶奶的做法讓我很感動,但我不知道該不該拿這筆錢。畢竟應該留給爺爺和叔叔!我該怎麽辦?妳想接受這筆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