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從事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詢工作:主要負責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學生心理健康課的教學,心理健康檔案的建立與管理,學生異常心理的診斷與治療,運動心理咨詢的組織與實施等。
2、能從事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主要負責企業員工能力和職業意向調查,員工心理素質和能力拓展訓練計劃的策劃和實施,員工異常心臟的診斷和治療。
3、能在心理咨詢機構從事心理咨詢工作:主要負責來訪者的接待,來訪者心理問題的初步診斷和分類,能勝任和負責某壹方向的心理咨詢實踐和研究工作。
心理咨詢師:
心理咨詢師是指運用心理學及相關知識,遵循心理學原理,通過心理咨詢技術和方法,幫助當事人解決心理問題的專業人員。
運用心理學方法,對心理適應出現問題並尋求解決問題的來訪者提供心理服務的過程。個體咨詢涵蓋以下四個部分,包括壹般心理問題、嚴重心理問題、部分神經癥性心理問題和精神病性問題。心理咨詢師已於2017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不再組織心理咨詢師全國統壹考試。
概念:
心理咨詢師是幫助人們解決各種心理問題的人。心理咨詢最普遍、最主要的對象是健康人或有心理問題的人。
健康的人會面臨家庭、擇業、學習、焦慮、抑郁、社會適應等諸多問題。他們會期待做出理想的選擇,成功度過人生的各個階段,尋求自身能力的最大發揮,尋求良好的生活質量。心理咨詢師可以提供針對性的發展建議,從心理學的角度給予相應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