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關於靈活就業需求的信息:
(1)勞動者身份證復印件。
(2)填好的《本市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增減表》壹式三份,由職工本人簽字或蓋章。
(3)已進行失業登記且失業登記仍有效的人員,需提供本市《就業失業手冊》或失業證原件。
(4)從事個體經營或開辦私營企業、民辦非企業的個體勞動者,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填寫《本市勞動用工單位登記表》壹式兩份並加蓋公章。
(五)在未納入社團法人登記、民辦非企業登記統計且未進行工商登記的組織提供的崗位從事靈活就業的勞動者,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協議。
(6)本市流動人員暫住證復印件(已辦理暫住登記但未領取暫住證的可出示回執並提交復印件)。
(7)已婚育齡婦女有效計劃生育證明復印件。
二、靈活員工:
靈活就業人員是指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就業的人員。
包括:通過在各級檔案保管機構保管檔案,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失業人員、辭職人員和個體勞動者,檔案保管期間經勞動人事部門批準的退休人員,進行就業失業登記的失業人員,個體勞動者,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
不含:有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和建立勞動關系的私營企業職工。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意見
第二,拓寬靈活就業發展渠道
(壹)鼓勵發展個體商業。繼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便捷高效的咨詢和登記服務。引導勞動者以市場為導向,依法自主選擇經營範圍。鼓勵職工創辦投資小、見效快、易改造、風險低的小型經濟實體。支持各類專賣店發展,完善基礎設施,增加商業資源供給。對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從事自主創業的,按規定給予創業擔保貸款、稅收優惠、創業補貼等政策支持。(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等負責)。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2)增加兼職就業機會。落實財政金融等有針對性的扶持政策,促進兼職人員集中的保潔綠化、批發零售、建築裝飾等行業升級擴容。增強養老、托幼、心理咨詢、社會工作等社區服務業的就業吸納能力。加強對非全日制勞動者的政策扶持,對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後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等負責)。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3)支持發展新的就業形式。實施包容審慎監管,促進數字經濟和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加快發展網絡零售、移動旅遊、在線教育培訓、互聯網醫療、網絡娛樂等行業,為勞動者在家辦公、遠程辦公和兼職創造條件。合理設定互聯網平臺經濟等新業態、新模式的監管規則,鼓勵互聯網平臺企業和中介服務機構減免服務費、加盟管理費等費用,創造更加靈活的就業崗位,吸引更多勞動者就業。(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