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438+10月20日淩晨,海口的翟女士回到家,才發現門打不開了。經過長時間的掙紮,她看到壹個陌生的男人出現在家裏,嚇了她壹跳。
客戶翟女士:開門大概壹個小時四十分鐘。壹個三十多歲的陌生男人住在裏面。他也是衣冠不整,穿著內褲站在門口。真的嚇死我了。特別嚇人。妳想成為壹個單身女孩,回到妳的家。
回憶起當時的情景,翟女士仍然驚魂未定。她告訴記者,2012,她在海口龍符廣場小區買了這套壹室壹廳的房子。最近,她打算賣掉這套房子,買壹套更大的。為了方便代理看房,10年10月25日,她將房屋鑰匙交給小區物業壹位姓唐的工作人員保管。誰知,165438+10月20日淩晨2點,她回到家,發現家裏住著壹個陌生男子。慌亂中,她打電話報警,並通知了小區物業。那麽,這個人是誰?他怎麽能住在翟女士家呢?
該男子自稱姓姜,是龍符廣場小區的業主。前段時間,他女朋友的媽媽來海口看望他們。因為她住在壹個小地方,她想搬出去住幾天。為了回家方便,他找到小區物業鄭主任,問小區有沒有空房出租。當時鄭主任把翟女士家的鑰匙給了他,讓他住幾天。165438+10月16,他搬進來了。
海南金福龍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鄭主任:正好這個房子要在這裏賣,沒有貴重物品之類的東西。就說免費幫他,朋友的話我就幫。
為什麽不打電話給翟女士的家人?
海南金福龍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鄭主任:我說壹兩天,他可以自己找房子,找不到就多住幾天。
當事人翟女士:那我的隱私權呢?我為什麽要向陌生人透露我的房子是空的,告訴他們家裏沒人,妳可以過來住。空房是他們給我保管鑰匙,只是看房(不是房子)而不是租房和住房。
對於小區物業的解釋,翟女士不同意,委托律師到現場維權。
石律師:鄭主任和蔣先生都知道這個房子是翟女士的,特別是蔣先生,如果他知道他沒有權利住在這個房子裏,他還住,那麽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可能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律師表示,房屋交付後,所有權已轉移給業主,未經業主統壹,物業人員不得將鑰匙“出借”給他人使用。現在小區物業和業主姜先生的行為已經給翟女士造成了壹定的損失。
下午6點半,三方協商。最後,物業管理公司和蔣先生對翟女士進行了經濟補償。翟女士也選擇了原諒對方。
房產沒有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