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6月(含1年6月)後、2017年2月31日(含12年31年6月)前購買商品房或二手住房:建築面積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購買。
購買商品房的時間應當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系統中記載的最早的訂購、合同起草、成交(備案)時間,購買二手房的時間應當為成都市房屋租賃交易平臺中記載的最早的合同簽訂、房屋買賣過戶登記時間。
6月前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房1,2014:在我市購買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積在70平方米以上的外地人,可申請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入戶,且遷入地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低於上年度我市城鎮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水平(27.82平方米/人)。
購買商品房的時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系統記錄的合同備案時間為準,購買二手房的時間以在房管部門辦理房地產買賣過戶登記的時間為準。
步驟1:領取並填寫入戶申請表。
第二步:提前準備好所需的相關材料,到戶口所在地,即妳入戶的區(市)縣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準遷證。
第三步:回原戶籍所在地註銷戶口和戶口遷移證;提交的材料以原籍戶口登記機關的要求為準。
第四步:回到入戶的區(市)縣公安局辦證中心,領取戶口本。
地址:各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郊區(市)縣無辦證中心的派出所)。
擴展數據:
處理所需材料:
1.產權人填寫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網上下載);
2、產權所有人及戶籍人員戶口簿(每頁應加蓋戶籍專用章和戶籍專用章)或戶籍證明、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產權人為夫妻的,提供結婚證、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 *及部分提供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信息查詢記錄(30天內有效);(原文)
5.1、2014年6月(含1年6月)後至17年6月、12年6月、31年6月(含12年6月、31年6月)前購房的,產權人多交650。(原件和復印件)
6.為隨遷配偶提供結婚證,為隨遷未成年子女提供親屬關系證明;(原文)
7.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證明(門樓號碼如有變更,應註明)。(原文)
備註:
1,同壹套住房,權屬未變更,只申請購買壹套。因買房原因遷入本市的人員,在成都定居滿5年後,可以申請老年父母在成都避難。
2、本省戶籍遷移業務已實行網上“壹站式”辦理,本省戶籍人員辦理戶籍業務必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可以不提供戶籍證明。
3.省內居民搬家前,必須到當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成都市人民政府-2017 12 31家庭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