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登記,凡接受兵役機關組織的體格目測、政治初審和年齡、文化初審者;已參加兵役登記的適齡公民,應當每年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設立的兵役登記站依法參加復查;適齡公民在兵役登記後,因就學、就業、戶籍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到鄉鎮、街道武裝部辦理兵役登記轉移手續。
兵役法
第十三條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壹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兵役機關的安排,在當年六月三十日前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初審合格的,稱為應征公民。
第十四條在征兵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
符合服現役條件的公民,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應當被征集服現役。
第十五條在征兵期間,被征集服現役的公民和被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招收或者錄用的公民,應當優先履行兵役義務;有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服從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需要,支持征兵工作。
第十六條應征公民是維持家庭生活的唯壹勞動力,可以延期入伍。
第十七條應征公民正在被依法偵查、起訴、審判,或者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不征集。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義務兵與誌願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中國有龐大的人口基數。為適應軍隊現代化的要求,選拔具有高學歷的高素質人才入伍。新入伍的義務兵大多高中以上,身體有限制。所以中國不是所有的年輕人都能參軍服兵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