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8日應該寫成:2009年9月8日。
隨著企業網銀的推廣,支票的使用越來越少,但是現金支票用於取現的頻率還是比較高的。現金支票的填寫方法和註意事項如下:
1.現金支票的主要要素有:簽發日期、收款人、大寫金額、小寫金額、密碼、用途、印章和收款人信息。
2.檢查日期書寫:
發行日期必須用大寫字母,涉及的大寫數字分別為0、1、2、3、4、5、6、7、8、9、10。1-10的月份前加零,10-12的月份前加壹,如10:零和十個月;如果日期是1-10,請在前面加零。比如9號寫的話就是零。如果日期是10的倍數(10,20,30),則在日期前加零。比如9號寫的話,就是零和十天。?
3.支票金額怎麽寫:
數字金額前加人民幣符號。大寫的量是:萬、千、百、十、元、角、分、整。數字為元時,要在元後加上正整數或整數,如4500.00寫成肆仟伍佰元;數字到角時,要在角後加壹個正整數或整數,如7881.10,寫成七千八百八十壹元壹角。如果數字以分鐘為單位結束,則不需要添加任何文字,如7881.11,寫為七千八百八十壹元壹角;無論數字之間有多少個零,都只寫壹個零,比如30005.5438+00寫成30050元10分;如果持倉為0,如果角度不為0,則不將持倉的零寫成零,例如350.10寫成350.510元10分。
註意:文字金額和人民幣金額不能有太大差距,否則很容易退款。
4.印章:在支票空白上加蓋印章(通常是公司印章和財務印章)。壹般銀行只要求印鑒清晰,但有些銀行比較嚴格,印鑒不能壓在金額線以上。
5.在支票背面填寫:
對於現金支票的收款人屬於公司的,應在支票背面的收款人處加蓋財務印章(部分銀行要求加蓋印章或法人章,還需寫下經辦人姓名和身份證號,並核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6.其他考慮因素:
現金支票壹般用於零用現金和工資,其他用途容易被退還;
支票的付款日期在發票日期起10天以內,超過10天再去銀行,銀行不予受理;
超過5萬的大額取款需要提前電話預約,超過5萬的部分加收0.1%的手續費。
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的對稱性它是指存款人用來提取或支付現金給收款人的支票。我國的現金管理制度和結算辦法規定,在銀行開戶的各國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只能在允許使用現金的範圍內使用現金支票,並應寫明款項用途,接受銀行的監督。現金支票可以用來轉賬。如果簽發的現金支票丟失,可以向銀行申請掛失。如果在掛失前已經支付,銀行是不會受理的。
來源:百度百科-現金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