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浙江農發藍海實業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和書法家,傅德榮先生認為,如何區分文人書法和書法是壹個文化問題,也是壹個學術問題。文人書法的首要特征是書法的文化內涵,要在文化中表現出來。書法是壹門綜合藝術,僅靠筆墨外化很難完成書法藝術的審美建構。
傅德榮縱覽中國歷史上書法的產生和發展,從嚴復、康有為、梁啟超、章太炎、王國維等壹流學者的實踐和理論指導中,提出書法有兩個支撐點:壹是技術,二是境界。前者確保制定法規;後者是決定書法藝術精神高度的因素,它展示的是人的靈魂和真實的內心世界,所以它超越了技術,是決定書法品質形而上意義的更重要的因素。文人書法是中國文化素養的體現,其要素在於文人的人格理想、知識積累、天賦稟賦和精神境界的綜合與升華。這些不可或缺的要素的產生是壹個漫長的過程,沒有捷徑可走。只有壹生致力於學習,韜光養晦,才能培養出書法的可貴品質,如“文人之性”、“文人之味”、“文人之情”。
文章指出,當代書法不容樂觀,重要的壹點是書法家的文化素質有待提高。書法是壹門綜合藝術,其核心元素是文學。所有在書法史上大放異彩的書法作品,都是有文學支撐的。只以技巧取勝的書法不是書法的最終實現。具有高級意義和真實意義的書法恰恰是書卷氣的。筆者認為,歷史上任何壹個被稱為書法家的人,首先必須是壹個學者,或者是壹個有相當文化修養的人。換句話說,只有他們文化造詣出眾,才能讓人停下來品味他們的字,越品味越有意思,然後請到書法家的殿堂,供後人膜拜臨摹。
在文章中,作者指出,無論是現代文人的書法,還是現代書法家的書法,只有成為其作品的壹部分,才能被視為“文人書法”。比如魯迅、李叔同、郭沫若、趙樸初、啟功等。,他們的壹些筆觸具有雙重審美屬性,即內容上的獨創性和形式上的瀟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