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在醫院或者殘聯申請,可以直接咨詢工作人員,了解辦理情況以及郵寄或者領取證件的方式。
2.如果使用互聯網或其他渠道,可以撥打相應的聯系電話或登錄相關網站進行查詢。
3.可以輸入身份證號或申請號等信息進行查詢,也可以通過查詢辦理狀態了解是否成功。
4.如仍無法確認辦理情況,可聯系當地殘聯或人社部門尋求進壹步幫助和解答。
5.如果材料已經提交並通過審批,壹般壹個月左右就會收到成功通知,也可以去當地殘聯或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進行查詢。
如何辦理殘疾人證等級變更?
1.申請:向戶籍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申請,帶上申請需要的材料(壹般是身份證、戶口本、照片、醫院相關證明材料),填寫申請表和評估表。
2.受理:申請後,殘聯受理。如果成功接受,將通知殘疾人進行殘疾評估。(有些地方可以申請現場考核,但由於資源、時間等原因,可能需要等待。有需要的殘疾朋友可以在再次申請時詢問工作人員。)
3.評估:殘疾人到指定機構進行評估。指定機構應當對申領《殘疾人證》的申請人進行殘疾評定,根據殘疾標準對殘疾類別和等級作出明確結論,填寫評定表並加蓋公章。
4.審批:縣級殘聯對申請材料、受理程序、殘疾評定結論和結果進行審查,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
綜上所述,可以通過撥打當地殘聯或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的電話或通過相關網站或小程序進行查詢。
法律依據: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七條
縣級殘疾人聯合會負責殘疾人證的受理和發放管理。
縣級殘疾人聯合會根據省衛生計生委和殘聯指定的醫院或專業機構(以下簡稱指定機構)作出的殘疾分類和殘疾等級評定結論,發放殘疾人證,並負責鑒定原始檔案管理。
省級殘疾人聯合會和市級殘疾人聯合會應當對殘疾人證的發放、使用和管理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省殘聯和衛生計生委成立傷殘評定專家委員會,負責受理傷殘評定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保健與健康促進法
第二十六條
國家發展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事業,完善殘疾預防和康復體系及其保障,采取措施為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優先安排殘疾兒童康復工作,並將康復與教育相結合。
第七十六條
國家制定和實施未成年人、婦女、老年人和殘疾人衛生工作規劃,加強對重點人群的衛生服務。國家促進長期護理保障,鼓勵發展長期護理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