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稅:房產命名為贈與的,根據我國稅法規定,贈與人需要繳納契稅。契稅比例看各地政策,不同城市稅率不同。
2.贈與稅:截至知識更新之日,我國還沒有贈與稅,但需要關註政策變化。
3.登記費:在更名的過程中,可能會涉及到不動產登記費,是不動產權屬變更登記時需要繳納的費用。
需要註意的是,稅收標準和政策會隨著地區和時間的不同而變化,所以在房產證上加名之前,要向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或相關部門咨詢,了解最新的稅收政策以及需要的具體材料和流程。如果是購買添加的名字,還可能涉及其他稅費。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四條。
因買賣、抵押申請房地產登記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同時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單方申請:
(壹)未登記的房地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或者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以生效的法律文件或者人民政府的決定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房地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的名稱、所有權或者自然條件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房地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房地產權利,申請註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