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產所有人將房產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負有直接贍養或扶養義務的贍養人或扶養人。
3.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後依法取得的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新增兩種免征契稅的情形,即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發生變更的,或者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方式繼承土地、房屋權屬的,免征契稅。
夫妻之間的財產轉移是自由的。如果房子過戶給子女,還是需要交過戶費,但是在繼承的情況下,就不用交過戶費了。此外,其他形式的轉讓都需要繳納壹定的轉讓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免征契稅:
(壹)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的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用地和房屋的所有權由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繼承;
(二)非營利性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擔所有權的土地和房屋,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濟;
(三)承擔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
(四)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和房屋權屬的;
(五)合法繼承人通過繼承方式繼承土地和房屋所有權的;
(六)依法應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繼承土地、房屋權屬。
國務院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對居民住房需求、企業改制和災後重建,可以規定免征或者減征契稅,並報NPC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