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支票的註意事項:
1.發行日期(大寫):數字必須大寫,大寫的字是零、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例如,2005年8月5日,零字符可以在2005年8月8日之前寫入,也可以不寫入,零字符必須在5月5日之前寫入。2006年2月13:2006年2月13日。
(1)零字符必須寫在2月之前,零字符可以寫在3月到9月之前。從10月到12月,必須寫成10月10日、11月11日、12月12日(如果前面寫了“零”字,也是認可的,比如10月10日)。
(2)零字必須寫在第1天到第9天之前,第10天到第19天必須寫為第10天和第10 x天(也承認前面寫有“零”字,例如,下同),第20天到第29天必須寫為第20天和第20天,第30天到第31天必須寫為第30天和第31天。
二、收款人:
(1)現金支票的收款人可以寫成公司名稱。此時現金支票背面的“被背書人”壹欄加蓋公司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然後收款人就可以憑現金支票直接到銀行提取現金。(因為有些銀行是聯網的,也可以從聯網的業務中取錢,具體要看網絡的覆蓋情況)。
(2)現金支票的收款人可以寫成收款人的個人姓名。此時,現金支票的背面沒有加蓋任何印章。收款人在現金支票背面填寫身份證號和簽發機關名稱,憑身份證和現金支票簽字付款。
(3)轉賬支票收款人應填寫對方公司名稱。該單位不在轉賬支票背面蓋章。收款人取得轉賬支票後,在支票背面背書欄加蓋收款人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並填寫銀行匯票,交給收款人銀行委托銀行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