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起,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將作為高中招生的前置條件。具體要求如下:普通高中招生,綜合素質評價必須達到5B以上。省級特色示範高中、縣(區)高中錄取,綜合素質評價須達到2A3B及以上。報考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的考生,須具備相應的體育健康、藝術素養和創新實踐能力。
以2021溫州鹿城(直轄市)為例:溫州中學、溫州市第二高級中學分別根據學校招生計劃設定錄取控制分數線,以錄取控制分數線下降20分(含20分)作為定向生錄取範圍。在降低錄取控制分數線20分(含20分)以內無定向生錄取的學校,保證在降低錄取控制分數線50分(含50分)以內錄取1學生。
根據溫州中學、溫州市第二高級中學分配的名額和考生意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定向生(如總分相同,按考生順序排列)。未被各校錄取且空缺的定向生名額,可在溫州市第二外國語學校、溫州市第八高級中學、溫州市第二十二中學聯合招生中按20分(含20分)錄取。尚未錄取的定向生人數與其余統招人數合並。
在溫州,優秀的“名額分配生”比例壹直在逐步增加。2019至2020年,優高50%以上的招生計劃將以自主招生、定向生的形式分配給市局直屬初中和鹿城區。溫州中考2021招生政策要求,省級特色示範校縣分配給初中的招生名額比例由不低於50%提高到不低於60%,現在招生名額比例為“不低於60%,逐步提高到70%”,體現了教育均衡。
溫州某初中校長表示,派位數量的增加是教育均衡的體現。對於老牌名校來說,影響並不大,因為他們從來沒有用過這些有針對性的地方。校長解釋說,定向生政策屬於“教育扶持”,所以生源雄厚的初中能被溫州中學錄取的人數遠遠超過定向生人數,會導致該校定向生名額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