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聘人員必須是在來賓市轄區內服務滿二周年(服務期至2022年8月31日)且在職或服務期滿並經考核稱職(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服務項目包括:選派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含社區黨建組織員、兩新組織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三支壹扶計劃、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地區項目人員等。通過定向公開招聘渠道聘用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不低於3年。
3.定向招聘高校畢業生,報考人員應為高校畢業生,即取得國家承認的2022年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的學生。由國家統壹招生的普通高等學校2020屆、2021屆畢業生,離校時和國家規定的兩年求職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其戶籍、檔案和組織關系仍留在原畢業學校,或在各級畢業生就業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均可作為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
4.定向招聘優秀村支書和村兩委成員須連續三年(含三年)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或村委會主任並在崗。只能報考工作地所在縣的職位,不能跨縣報考。
因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實行壹對壹負責制,由原書記(主任)擔任副書記(副主任)並符合資格條件的,可報考定向招聘優秀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兩委委員的崗位。
5.定向征集退役軍人,面向中國人民解放軍依法退出現役的軍官、士官和義務兵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依法退出現役的警官、警官和義務兵,戶籍為來賓市轄區(含縣、市)。
6.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在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申請定向招聘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
7.定向招聘貧困戶家庭成員,限於本人出生或戶籍所在縣(市、區)的人員。不得跨縣(市、區)報考。
8.高校畢業生特招崗位僅限於國家招收的2022屆高校畢業生和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20屆、2021屆高校畢業生。
9.已被錄取的人員(含已享受定向招聘優惠政策的人員)或錄取後解除人事關系的人員,不再具備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