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盡量直接去用人單位求職,不要把找工作的希望都寄托在人才中介上。有些求職者天真地以為,交了“求職費”,對方壹定會給自己找到工作。事實上,壹些“黑心”人才中介機構的主要任務是收取求職者的費用,而不管他們是否找到合適的工作。
3.求職者不要輕信對方收取報名費、介紹費的話,更不要交押金。求職者有權拒絕各種不合理的收費。
4.拒絕高薪的誘惑。天上沒有餡餅,世界上也沒有免費的午餐。雖然高薪很吸引人,但是首先要考慮自己的條件和特長,看能不能給用人單位創造好的效益,能不能對得起“高薪”。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我就得在腦子裏多打上幾個問號:他們為什麽要雇傭我?心思越長,越不容易被騙。
5.拒絕支付各種象征性的費用。
任何招聘單位以任何名義向求職者收取抵押金、服裝、產品押金、風險金、報名費、培訓費均屬違法行為。招聘單位培訓員工不得收取培訓費。當求職者遇到這種情況時,他們應該堅持拒絕支付,並直接向趙丹當地政府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當情況嚴重緊急時,他們應直接撥打110報警,以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同時可以向媒體曝光。
6.不要相信去外地工作的承諾。
薪資再好,求職者也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對外企或外企分公司、工廠、辦事處的高薪招聘保持高度警惕。不要相信他的口頭承諾。首先,他不會去。第二,他會和勞動保障部門協商,辦理相關手續,否則會吃大虧,被勞動者騙,甚至被人販子騙。後悔也來不及了。
7、掌握勞動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
求職者在求職前或求職過程中,應積極學習壹些勞動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提高求職質量和獨立思考能力。
8、多種途徑了解公司背景。
求職者在正式進入公司之前,應盡量加強對公司的了解,以免落入騙子設下的陷阱。比如:關註招聘單位的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正規的單位招聘壹般會設在單位的辦公室和會議室,壹些以租房為應聘場所的單位要警惕;
9.謹慎簽訂勞動合同。
求職者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時,要“看三遍”:看企業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註冊,以及企業登記註冊的有效期,否則簽訂的合同無效;第二,看合同用詞是否準確、清晰、完整,不能用縮寫、替代或模糊的詞語表達;第三,看勞動合同中是否有壹些必要的內容,包括勞動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必須簽訂書面合同,試用期必須簽訂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