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家說,河南省的小王(男)就遇到了這樣的情況。小王出生在河南省的壹個小村莊。因為家裏很窮,小王初中畢業就放棄了學業,和同村的其他人壹起進城打工。小王當了保安,因為他還沒到在工地幹活的年齡。
這壹天,小王在上班時發現,壹名陌生女子根本不是小區住戶,想把車停在小區裏。按照小區裏的規定,這種情況是不允許的。如果被抓,小王很可能會被扣工資,於是小王過來勸勸女子。
可是,沒想到這個女人根本不聽,只是停好車就想走。小王堵了幾次之後,這個女的居然破口大罵,甚至罵的很厲害,連小王的父母都帶走了。面對這樣的情況,小王等到女子下車後,用鎖喉制服將其脫下,迫使女子將車停在外面。事後該女子憤怒表示壹定會選擇尋求警方的幫助,聲稱自己受到了非法對待,以此來詆毀他。
對於外地車輛,但是也有壹些小區是不允許車停在外面的。如果這個不清楚,可能會有爭議。比如,劉小姐在某小區停放電動車時,因為發生口角,被保安鎖了起來。
小王聽了這話,說自己只是個普通的保安。她只是在做她的工作。她知道自己剛剛做了什麽,但他的工作不包括接受侮辱,更不包括挨打。
讀者如何看待小王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