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人力資源總監安分公司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3、人力資源開發利用、城鄉勞動力就業、流動就業、涉外就業的綜合管理。
4、綜合管理轄區內的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考核;實行勞動預備制度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5、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綜合管理轄區內各類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關系協調工作,負責轄區內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鑒證、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6、負責信訪、普法、統計、信息化建設等工作。;管理指導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擴展數據:
長安分局根據職能和業務實際,設置了投訴舉報服務窗口、咨詢服務窗口、培訓就業服務窗口、綜合辦證服務窗口、仲裁立案服務窗口,並設置窗口識別指南、辦事流程指南、溫馨提醒指南、電子查詢觸摸屏、大型電子顯示屏、政務公開欄。
整個窗口寬敞明亮,標識和指引清晰明了。制定實施《文明服務用語及禁忌》、《服務窗口制度》、《禮儀著裝規定》等制度,嚴格落實壹次性告知、服務承諾、限期辦結、責任追究等規定。
分局以“內強素質、外好形象”為抓手,以“服務優、作風優、環境美”為準則,發揚“東莞市文明示範單位”光榮傳統,突出優質服務窗口建設,成為全市人力資源系統文明優質服務的壹面旗幟。
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鎮(街道)人力資源分局和鎮(街道)人
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莞市人力資源總監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