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購房者在購房時要查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五證是否齊全。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房地產初始登記證。對於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不動產初始登記證的開發項目,不要購買或支付首付款、預付款等任何費用。
二、對於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不動產初始登記證》的項目,購房人在購房前應充分了解所購房屋是否已被出售、抵押或查封。購房者可前往乳山市不動產登記大廳(市區九九發商場8號樓)或市不動產登記局銀灘分局(銀灘山水人家小區南門)查詢相關情況。
三、購房者在銷售現場要仔細查看開發企業公布的房地產銷售控制表,看自己擬售房屋的房源是否空置,是否存在。
4.簽訂合同前,購房人應先核對開發企業制作的合同示範文本。合同文本批準後,他們應通過網上商品房簽約備案系統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立即將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備案,切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登錄市房管局(www.glj.rushan.gov.cn)網站在線查詢備案信息,也可撥打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電話0631-6878940。
五、簽訂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6.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返本銷售或變相返本銷售、售後包租或變相售後包租、分割拆分住宅銷售等方式,屬於違法行為。不要相信購買。
七、乳山市實行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預售款將專款專用,專戶管理。購房人在購買商品房後支付的每壹筆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購房貸款及其他各種形式的房款,都應存入專門的監管賬戶。開發企業直接收取房款或者另立賬戶收取房款都是違法的。
八、開發企業應當公布預售監管銀行名稱、監管賬戶及賬號(張貼在售房網站上),並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前給予提示。
九、通過房地產中介買房,要註意查看其是否有“兩證”,即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房管部門核發的“房地產中介登記證”。未取得“兩證”的房產中介,請謹慎購買,以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