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景壹:男朋友和女朋友分手。
昨天上午,記者在江北某高檔寫字樓遇到了汪峰。28歲的汪峰在解放碑壹家金融公司工作,談了壹年多的戀愛。他的前女友張女士今年30歲。今年8月,汪峰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張女士。他們交往了1個月,在張女士家同居了壹個月。9月初,汪峰提出要回重慶工作,張女士開始勸說汪峰回重慶。王峰說:“她從來沒有和我吵過架。我們已經有感情了。”但是壹個月過去了,張小姐還沒有回重慶。汪峰這才意識到女朋友可能會分手。
場景二:他女朋友問他為什麽去女朋友家。
5438年6月+去年10月,小楊約男友小楊家,去男友小姜在四川綿陽的家做客。小姜說,小楊去了之後總是這樣回答他:我去她家的目的也很明確,就是想請他吃頓飯,陪我看電影。小楊:那我去了之後該跟他說什麽呢?小楊:我會讓他覺得妳是壹個會記仇的人。小楊:妳去她家要我分手嗎?小楊:我也不知道怎麽回答妳。
場景三:剛搬進男朋友家,我媽和老婆就開始阻止我。
“我剛來我家的時候,他媽媽和老婆就開始阻止我和他談婚論嫁。”昨日下午,30歲的何小姐在九龍坡區南坪壹家超市做促銷員。她說10 10月底住在男友劉洋家裏,第二天就被母親和妻子攔住了。何小姐介紹,她家有壹個可愛的女兒,壹直和父母生活在壹起。前段時間,她跟劉洋的家人說,想讓劉洋和父母團聚。劉洋說她不配。“劉的爸爸說我也有家室了,壹定要跟他談婚論嫁,不然以後怎麽過得開心!”於是何小姐和媽媽來到男友家“乞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