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行政服務中心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原則。該中心通過重構行政權力事項,在原有法定時限的基礎上壓縮了60%的辦理時限,大大節約了群眾的時間。群眾辦理行政審批,到了中心就知道該辦什麽,該去哪裏辦,再也不會像以前壹樣在政府部門之間跑冤枉路;群眾可以通過電話或中心的觸摸屏了解自己事務的進展情況。“有事找中心”將成為解決群眾反映問題的重要渠道。群眾不理解、有怨氣的問題在中心得到有效解決,加強了群眾與政府的溝通。行政服務中心將推動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真正落實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二是行政服務中心堅持深化審批制度改革,推進管理方式創新。進駐中心的438項行政審批事項各方面進行了再造,辦事程序、申報材料、辦結時限全部精簡規範,進入服務中心的審批事項達到全市行政審批事項總量的90%。在審批事項上,實行“壹個中心對外、壹個窗口受理、壹站式服務、壹站式辦結、壹次性收費”的服務模式,有效解決了各部門職能交叉、重復審批的問題。各部門協同工作,窗口圍繞人,部門圍繞窗口,中心圍繞社會。部門之間不再各自為戰,實現了集中辦理、程序銜接、環節環環相扣,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有效推動了政府管理方式的創新。
三是行政服務中心堅持政務公開,推進依法行政。該中心將通過網站、電子觸摸屏、服務手冊等方式,向社會公開所有政策法規、申辦事項、申報材料、審批程序、辦結時限、承辦部門、經辦人員、辦理進度、收費標準、投訴監督等內容。在事項辦理方面,中心堅持首問、申報登記、告知壹次、限時辦結、超時違約的原則。許可(審批)事項采用辦理、承諾、聯絡、審批、撤回、代理六種方式辦理,所有審批事項均通過中央許可(審批)系統辦理,模塊化、程式化,杜絕了人為幹預。在很大程度上杜絕“暗箱操作”、“權力尋租”、“潛規則”,充分體現行政管理的公開、公平、公正。
第四,行政服務中心堅持強化行政監督、提高行政效率的原則。中心采用電子監控系統對各部門的服務進行監督。電子監察系統通過網絡實現“實時監控、預警糾錯、績效評估、信息服務”等功能。電子監察系統的“電子眼”對中心各部門、許可(審批)項目的受理、承辦、審批、辦結、發證等各個環節,以及工作人員的工作作風、工作態度、工作效率進行監督。監控系統黃燈紅燈預警,監管嚴,問責嚴,電子監控系統成了中心的“黑臉”。通過行政服務中心,行政監管由事後監管向事前、事中、事後的全過程、全方位監管轉變,對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務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
五是行政服務中心堅持改善經濟發展環境,展示大慶良好形象的原則。本中心以熱情細致的服務理念、規範高效的運作、以人為本的服務宗旨。中心嚴格的監督約束機制,使得在中心工作的人員素質不僅與部門業績掛鉤,還與自身利益掛鉤。如果工作不好,他們不能站在中心,也很難站在單位,窗口工作人員就會表現出高度的自覺。“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衙門”作風將得到有效遏制。該中心通過建立全新的工作機制,使所有審批和服務都能按標準和承諾日期在中心完成,讓公眾真正享受到規範、便捷、高效的服務。該中心將向公眾展示壹個親民、務實、高效、合法和廉潔的政府形象,並為投資者創造壹個開放和優越的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