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工商資訊咨詢 - 婚前丈夫買房,婚後夫妻還貸離婚怎麽辦?

婚前丈夫買房,婚後夫妻還貸離婚怎麽辦?

婚前丈夫獨自買房,婚後還貸。離婚的時候,房子增值的部分,妻子有沒有分壹杯羹?在廣州越秀區,壹對夫妻離婚時發生了爭執。妻子說婚後兩人* * *共同還貸,要求分割房產增值部分。丈夫說,他是靠母親的支持還貸的,與妻子無關。法院會如何判決?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章程通訊員梁艷華

老公:還款資金是他媽資助的。

2017,小紅(化名)和小東(化名)登記結婚。小東婚前以個人名義購買了廣州天河區A房,總價約200萬元。婚後雙方約定共同還款,每月還款額6000元左右。

後兩人因為家庭瑣事升級,逐漸分手。2019年6月,小紅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小東賠償其還款金額的壹半及發生關系期間財產相應增值部分。

小東同意離婚,但辯稱該房產應為其個人財產,小紅無權要求賠償。原因是房貸還款賬戶有小東婚前財產2萬余元,小東母親於2065.438+07年2月5日向小東另壹銀行賬戶轉賬654.38+萬元,小東隨後將這654.38+萬元轉入其支付寶賬戶。自2018年2月27日起,小東定期將還款金額從自己的支付寶賬戶轉入房貸還款賬戶。另壹個小東的母親在2020年3月至6月10期間,向小東的另壹個銀行賬戶轉賬13.5萬元。因此,小東認為,婚後還款實際上是母親出資,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越秀法院耀珠選擇了壹家評估機構對涉案房屋的現價進行評估,評估價格為353.9萬元,房屋升值已達百萬元。另查明,2017、16、2020年2月6日起,雙方* * *償還銀行貸款本息26萬余元。

越秀法院經審理,判決允許小紅與小東解除婚姻關系,小東應賠償小紅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廣州天河區A房還貸部分的壹半及還貸增值部分的壹半約654.38+09萬元。目前,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丈夫賠償還貸和貸款升值壹半。

法院審查了小東提供的證據後認為,該房屋貸款是以雙方婚前小東的婚前財產22065438元+04.57元償還的,應予扣除。

2065438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的大部分借款,都是小東在每筆借款到期前支付的。小東提供的銀行流水不能證明其母親轉給銀行的65438+萬元是還貸專項資金。小東還從其他銀行轉賬還款。2065438+2008年5月,小紅也向該賬戶轉賬5000元,由小東負責還款。因此,小東認為婚後還貸是父母出資,與事實不符,法院不予采納。

關於小東母親在2020年3月後每月向小東還款賬戶轉賬還款壹事,法院認為,小東在201165438收到小紅起訴離婚的起訴狀後,意圖與上述65438+萬元形成證據鏈,說明該房屋自始至終由他家出資,明顯是壟斷該房屋的巨額收益。法院對小東的上述行為不予認可,並對該期間的還貸和增值部分進行了分割,有效保護了小紅的合法權益。

夫妻壹方試圖壟斷房子增值部分是不公平的。

辦案法官指出,買方在訴訟或準備離婚時,通過擅自改變還款資金來源的方式,隱瞞雙方正在還款的事實,意圖享受或占有更多的房屋增值,明顯違背公平正義。如果上述行為得到法院支持,無疑違背了人們對婚姻的合理預期,增加了夫妻矛盾。因此,上述企圖更多占有* * *相同增值部分的行為,必然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民法教室

夫妻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向銀行借款,婚後以相同財產償還貸款,房產登記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的,離婚時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照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房地產屬於登記的壹方。離婚時,不動產登記壹方應當按照《民法典》第1087條第壹款規定的原則對另壹方進行補償。

原問題:“如何做到丈夫婚前買房,夫妻婚後還貸離婚?》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