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設立互聯網醫院,應當向其依托的實體醫療機構的執業登記機關提出設立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第壹步:申請設立互聯網醫院(20個工作日):
向實體醫院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和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3、依托實體醫療機構的地址。
4.可行性研究報告。
5、依托實體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6.申請人與實體醫療機構簽訂的設立互聯網醫院的協議。
第二步:對接醫監平臺(以實際完成周期為準):
向互聯網醫療服務監管平臺提交對接申請:
1.設立網上醫院的批準書。
2.保險等三級證明材料。
3.對接測試數據。
4.出具平臺對接報告。
第三步:網上醫院掛號申請(30個工作日):
向互聯網醫療服務監管平臺提交對接申請:
1,醫療機構申請執業註冊。
2.第三方合作機構法人證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互聯網醫院擬電子實名認證的臨床執業醫師花名冊及相關資質證明文件。
4.互聯網醫院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電子病歷專職管理人員名單及專職藥師名單。
5、企業使用網絡寬帶的證明文件;(至少2份)。
6、具有遠程會診、遠程門診等功能的相關資料;(至少2個診斷系統)。
7、信息系統實行第三級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的文件。
8.網絡醫院規章制度。
9.與省級互聯網醫療服務監管平臺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