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教:負責專業基礎課和公共課的教學、輔導和答疑,以及指導實驗和臨床實習、輔導課程設計、畢業設計(論文)、評卷和考試等工作。
研究輔助:承擔項目負責人指派或指定的與本專業相關的各種科研、開發、專業設計、調查等工作,包括科學實驗、實驗數據的整理與分析、報告的撰寫、文獻資料的整理、匯編與翻譯等。
協助管理:協助學院各部門的培訓和管理。
“三助”崗位每學期申報壹次,各相關單位和教師根據工作需要申報“三助”名額。“助教”崗位由教學單位根據需要,經教務處審核後設置;研究生導師必須為每壹個進入研究項目的研究生設立“助研”崗位,學校鼓勵其他教師為研究生設立“助研”崗位。
擴展數據:
崗位設置單位或崗位設置教師應加強對參加“三助”工作的研究生的教育、指導、管理和考核。從事“三助”崗位的研究生,有下列情況之壹的,應暫停其“三助”工作。
1,研究生學習成績下降明顯;
2、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受到警告和處分的;
3.不能勝任工作要求;
4、其他原因不能繼續履行“三助”職責的。
研究生“三助”工作的中止,由崗位設置單位或崗位設置教師提出,報研究生部審核備案。自批準之日起,停止發放“三助”崗位津貼。
參考資料:
三助——百度百科關於招聘三助研究生的通知——安徽建築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