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步:預先核準企業名稱。填寫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向工商機關提交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及相關材料。
第二步:領取《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和《註冊申請書》等相關表格;經營範圍涉及前置許可的,需要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第三步:提交申請材料,領取《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或《登記受理通知書》;
第四步: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另外,拿到營業執照後,壹般還需要辦理刻字等後續手續。
按如下方式填寫相關規定:
1.企業名稱格式為: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
2.在選擇企業名稱時,只需要想好“字號”,多準備壹些“字號”,因為同壹個行業在同壹個登記主管機關的管轄範圍內不能有相同的“字號”,否則工商部門不予核準。
規範要求是什麽?
規範漢字:
1.使用規範的漢字。字號必須使用規範漢字,不允許使用外文字符、漢語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數字。規範漢字是指未簡化的簡化字和繼承字。
禁止:
行政區劃作為字號的問題。行政區劃包括行政區劃名稱和行政區劃地名。無論是縣級以上還是縣級以下的行政區劃名稱,都不允許作為字體名稱,如“友誼縣”、“茅臺鎮”,行政區劃名稱作為字體名稱是有條件的。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名稱壹般不得用作字號,如“北京”。
綜上所述,關聯企業名稱通常填寫總公司全稱,但需要根據具體企業情況判斷。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特殊處理。此外,隸屬關系還包括,中央政府、省、地區、縣、街道、鎮、鄉等。,企業隸屬關系代碼按國家標準填寫。
法律依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條例》第六條。
壹個企業只允許使用壹個名稱,且不得與登記主管機關管轄範圍內的同行業註冊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
如有特殊需要,經省級以上登記主管機關批準,企業可以在規定的範圍內使用從屬名稱。
第七條
企業名稱應當依次由下列部分組成:名稱(或者商號,下同)、行業或者業務特點、組織形式。
企業名稱應當冠以企業所在地的省(含自治區、直轄市,下同)或者市(含州,下同)或者縣(含市轄區,下同)的行政區劃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