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示制度的產生及主要內容
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於2065438+2004年2月上線運行。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市場主體登記、許可審批、年度報告、行政處罰、抽查結果、經營異常狀況等信息。
二、宣傳依據
本制度的信息披露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披露條例》、《企業信息披露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相關規定。
三、查詢方法:
1,打開瀏覽器,進入百度搜索“天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獲取區域企業查詢網址。
2.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搜索欄中輸入“企業名稱”、“統壹社會信用代碼”或“註冊號”即可完成搜索。
3.單擊目標企業信息鏈接,然後單擊輸入。
4.可以看到該企業的詳細企業信息,主要包括企業基本信息、行政許可信息、行政處罰信息、列入經營異常名單信息和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信息。
擴展數據:
使用公示系統網站的註意事項:
壹是查詢市場主體信用信息,輸入名稱或統壹社會信用代碼進行查詢。系統支持按名稱進行關鍵字模糊查詢,壹次最多顯示100條記錄。對於無效的查詢條件,將不顯示查詢結果。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告需要在各省子網站的其他公告中查看。
2.市場主體填寫年報、即時消息、簡易註銷申請等信息,通過本系統選擇登記機關所在區域,點擊“填寫企業公示信息”進行填寫。
第三,自然人必須實名註冊,才能使用個人中心的相關功能。
4.本系統公示的信息來源於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其他政府部門和市場主體,政府部門和市場主體分別對公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五、本系統使用中如有問題,可撥打市場主體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主頁下方的業務咨詢電話或技術支持電話。
第六,建議使用Chrome、IE等主流高版本瀏覽器。
參考來源:
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天津
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使用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