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校歸交警管,交通部門歸公安部管,公安部門歸政府管,實行壹周六天制度。不過,雖然周末不能考試,但駕校還是正常營業的,學員可以選擇周末去駕校練車。
駕駛考試的過程:
1.提交資料註冊,車管所壹周左右會發序列號;
2.如果流水號顯示車管所受理成功,可以上壹節理論課,差不多壹個星期;
3、理論課壹天,上午、中午、下午三個時間段采集三次指紋,缺壹不可;
4.上完理論課,就可以預約科目壹了。壹般兩個星期就可以考科目壹了。
5.課程結束後,可以開始練習第二門課程,逐步完成學分參加第三門課程考試和理論考試。
駕駛考試現在有四個科目。以下是對四個科目的介紹:
1,第壹科考試主要考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信號、交通規則等最基礎的知識。,並將原科目壹中有關安全文明駕駛要求、復雜條件下安全駕駛技能、緊急情況處理等知識羅列出來,作為第三科目中的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項目,放在實際道路駕駛考試後。
2.第二科考試的內容是:倒車入庫、坡道起步定點停車、靠邊停車、曲線行駛、直角轉彎。
3.科目三考試包括發車前準備、發車、過路口、過信號燈、按道路標誌線行駛、變道、超車、在指定地點停車,包括上車、發車、直線行駛、變道、過路口、靠邊停車、過人行橫道、過學校區、過公交站、超車、掉頭。
4.科目四: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主要考查安全文明駕駛的操作要求、惡劣天氣和復雜路況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爆胎等緊急情況下的危急處理方法、交通事故後的處理知識。文科考試在路考合格後壹天內進行,可不限次數免費參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證條件;經考核合格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證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審核合格後,可以簽發來華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外,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或者扣留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