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信息網概況:
沈陽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信息網位於渾南新區21世紀大廈B座的沈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於2012 165438+10月26日正式開業,面積10277平方米。4-21層設有窗口服務區、開標區、辦公區、監控區、評標區、專家過夜評標休息區等6個區域,門禁系統、視頻監控系統、答疑系統、遠程監控系統、專家抽取系統、代理機構選擇系統等6個系統,形成了配套功能齊全、網絡技術先進、交易流程規範、服務設施完備的交易場所。
為規範地方施工企業項目內容,制定了《相關招標代理機構選擇和運作暫行辦法》,進壹步加強沈陽市地方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措施的規範性。具體內容如下:
《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主要包括: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的壹般原則、範圍和內容、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政府采購信息指定媒體管理、法律責任等相關內容,其中法律責任如下:
第三十條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行政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並通報:
(壹)政府采購信息應當公布而未公布的;
(二)未先在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發布信息,或者未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發布信息的;
(三)政府采購信息內容明顯違反本辦法規定的;
(四)在兩個以上發布政府采購信息的指定媒體上發布的同壹信息明顯不壹致的;
(五)未在規定期限內公布信息的。
第三十壹條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采購無效,由縣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屬於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責任且情節嚴重的,依法取消其相關業務資格:
(壹)在招標信息中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
(二)發布的信息不真實,含有虛假或者欺詐內容。
第三十二條政府采購信息指定發布媒體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依法取消其發布政府采購信息的指定媒體資格;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壹)違反事先約定收取或者變相收取信息傳播費的;
(二)無正當理由拒絕發布信息提供者提供的信息;
(三)無正當理由拖延政府采購信息發布時間的;
(四)政府采購信息的發布改變了信息提供者所提供信息的實質性內容;
(五)其他違反政府采購信息管理的行為。
第三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幹預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政府采購信息發布活動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有權向同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投訴和舉報,有關財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沈陽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信息網網址:/
沈陽招標采購網方式:024-83962567
沈陽招標采購網地址:沈陽市渾南新區21世紀大廈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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