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實現細節:
壹是允許辦理疫情防控建設項目涉及的配套市政設施的相關規劃許可手續。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經建設單位申請,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市級審批的單位進行壹對壹服務,在1個工作日內出具同意先行開工通知書,再補辦相關規劃許可手續。
二、優化市政工程規劃設計的技術審查。疫情期間,在線聯審、函審、圖像比對等。將通過技術審查。計劃於2020年開工的線形工程項目,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技術審查,計劃於2020年開展前期工作的線形工程項目,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技術審查。不屬於承諾制範圍的其他市政場站項目,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技術審查。
三是將已取得土地的公交停車場、首末站、排水泵站、變電站等政府財政投資納入《南寧市自然資源局關於房屋建築工程規劃許可承諾審批流程有關事項的通知》中承諾審批的項目範圍。建設單位出具符合相關法律和強制性標準要求的書面承諾後,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變預審為審後核查。之後,按照《南寧市自然資源局關於房屋建築工程規劃許可承諾審批流程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程序進行核查。核查應當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核發後7個工作日內完成。經抽查符合相關規劃要求且不涉及整改的,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原件。
四、疫情期間社會投資項目市政工程規劃許可期限屆滿可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
五、疫情防控期間,大力推進“不符合”項目規劃審批。申請人將紙質材料郵寄至市民中心我局政務服務窗口。在項目審批期間,工作人員可通過電話、短信、微信、郵件等多種形式,幫助和指導企業在線咨詢答疑,確保項目規劃審批的順利進行。審批結果材料的領取方式由窗口領取改為“快遞”。相關處理信息如下:
(1)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業務咨詢/預約電話:0771-4977551。
(二)線下郵寄地址:南寧市良慶區魚洞大道33號市民中心7樓B區工程施工許可階段壹站式並聯審批綜合窗口(B723、B724)。郵政編碼:530221。
六、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各市自然資源局參照本實施細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