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商務簽證
1.機票預訂單:申請多次入境旅遊簽證時,第壹次旅行的機票預訂單應為已確認的往返機票。機票要在簽證簽發後支付。
2.申請人償付能力的證明。不需要過去3至6個月的銀行對賬單。
3.在職證明:包括妳工作的公司的地址,電話,傳真,簽字人的姓名,職務,申請人的姓名,職務,收入,工作年限,請假許可證明。
4.住宿證明,涵蓋在申根國家停留的整個期間。
5.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和雇主確認函;
(1)公司營業執照蓋章復印件。
(2)要求使用公司正式信箋,加蓋公章並簽字,必須包括公司詳細地址、聯系人姓名和職務、簽字人姓名和職務、申請人姓名、職務、收入和工作年限、來訪目的。
(3)公司為申請人保留職位的證明。
(四)支付差旅費、生活費的單位或者個人。
6.活動或培訓組織者的邀請函原件應簽署並加蓋公司正式信箋,並應包括以下信息:
(1)公司詳細地址及聯系人。
(2)差旅費、生活費由公司支付的,需提供申請人(或雇主)公司的償債能力證明。
(3)如果我支付旅行和生活費用,我需要提供我的償付能力證明。
7.主辦方是否提供保證金以保證申請人按要求回國?
8.在下列情況下需要工作許可證。
(1)在職培訓。
(2)在申根成員國的公司工作。
第二,探親簽證
1.機票預訂單:申請多次入境旅遊簽證時,首次旅行的機票預訂單必須是已確認的往返機票。機票要在簽證簽發後支付。
2.未成年人需要(18周歲以下):
(1)學生證。
(2)學校出具的證明原件,包括學校完整的地址和電話,請假證明,批準人姓名和職務。
(3)復印件。
3.官方邀請函:目的申根國政府簽發的官方邀請函或擔保人簽署的邀請函。
4.與擔保人的關系證明:
(1)探親簽證:申請人與擔保人的親屬關系公證證明。
(2)訪友簽證:原件、照片、邀請函等。申請人和擔保人之間的關系經過公證和認證。
5.戶口簿原件(無翻譯)及戶口簿各頁復印件。
6.申請人還款能力證明,最近3到6個月的銀行對賬單,不需要存款證明。
擴展數據
應用進程
1.簽證申請人決定去捷克的目的和行程。
2.登陸捷克使領館官網,瀏覽簽證申請信息。
3.下載簽證申請表和信息列表。
4.按要求填寫簽證申請表和準備材料,對需要公證認證的材料進行公證認證。
5.簽證申請人應根據戶口所在地選擇駐中國使領館遞交申請。
6.簽證申請材料必須本人提交,15周歲以下申請人由法定監護人申請。
7.等待審核或補充材料。
8.收到簽證後,要仔細核對簽證上的所有信息是否正確,特別是簽證有效期的起止時間和停留天數是否與申請壹致,簽證上的個人信息如姓名的拼寫是否正確。如果發現有錯誤,應及時與簽證處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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