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了很多老師分享關於咨詢轉診的問題,我有了很多新的認識。以前的轉介僅限於咨詢師和來訪者不匹配,咨詢師無法接受。轉診的情況很多,背後有深層次的原因。看來咨詢倫理真的需要學習了,不然壹不小心就會把自己放在前面。
第壹,轉診的必要性:
1.當事人的問題超出了咨詢師的專業訓練和能力。
2.來訪者和咨詢師之間的適應性不好。
3.有雙重關系(除了咨詢關系)。
4.當咨詢師的身心因素限制了他的專業效能時。
5.咨詢師何時離職或長期休假。
6、不再屬於心理咨詢的範圍。
7.當來訪者的價值觀與咨詢師的價值觀發生沖突時。
第二,結束的時機是協商的任務已經達成,繼續協商已經沒有生產性。
三、終結過程的重點:
1,敏感檢查結束的標誌。
2、評估各方和對話的進展,以及為結束所做的準備程度。
3、與當事人公開討論,應對可能出現的分離焦慮。
4.與相關方壹起決定並完成結束過程。
在與人相處的過程中,註意壹個人是私,壹個人是公。有時候做事情需要有人見證,這也是對自己的壹種保護。
世界上的烏鴉壹般都是黑色的,來訪者突然遇到壹只像顧問壹樣的白烏鴉(能尊重、傾聽、理解當事人等。),所以來訪者很可能會有難以割舍的感情,所以要做好分離工作,提前通知,比如十次咨詢,通知要在第八次。同時,心理咨詢師與來訪者建立感情是必然的,但這種感情要控制在工作的感情上,要建立在親情基礎上,止於禮貌,不能有超越協商的私人感情。輔導員也要註意自己的言行,不要讓來訪者產生不應有的情緒。
?不忘掘地者,感激多老師每天早上4: 50給我們上微課。同時,在我七點上課的時候,她能給我及時的互動交流,答疑解惑,感恩!